我市荣膺“省级森林城市”
时间:2014-12-30 09:53 浏览量:

        日前,省绿化委员会、省林业厅正式授予泉州市“福建省森林城市”称号。


   近年来,我市树立“让森林走进城市、让城市拥抱森林”的新理念,加快造林绿化、大力发展城市森林,初步建成了以森林为主体的健康稳定的生态系统,有力地推进了城乡绿化美化和宜居环境建设。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8.7%。


   接下来,我市将按照“国家森林城市”的标准,大力开展创建“国家森林城市”活动。按照规划,到2016年,全市森林覆盖率将稳定在58.7%,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.95平方米,义务植树尽责率达100%,全面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指标。


   与此同时,安溪县也荣获“福建省森林县城”称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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